
畜禽污染防治条例?
针对畜禽污染防治,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下为你提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内容: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由***院第 26 次常务会议通过,以***院令第 643 号发布,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条例》分总则、预防和控制、综合利用和治理、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6 章 44 条。
该条例对畜禽养殖区划、养殖场的建设和管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外,还有农业农村部于 2022 年 8 月印发的《畜禽粪污***化利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养殖档案管理的及时性、真实性、规范性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于 2021 年出台了《畜禽养殖场粪污***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建设规范》),提出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设施维护四个方面发力,促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化利用。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是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的条例。
2013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643号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3]
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浙江省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维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标准。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概述:
污染防治原则:
实行“区域控制、总量控制、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1。
***取“***化、无害化、减量化”防治措施1。
污染物排放和综合利用:
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确保排放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23。